关于开展湖州学院“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浏览次数:219

各二级党委、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湖州学院第三批“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选树一批政治素质好、党建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教师学生喜爱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进一步彰显榜样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政治强、业务强、管理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推进高校“四个融合”行动和“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程,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深受师生喜爱。

三、选树名额

选树湖州学院“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8名左右。

四、遴选方式

(一)基层推荐。各二级党委要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先行酝酿初选名单:机关党委推荐3-4名,二级院系党组织推荐1-2名。

(二)报名投票(40%)总结凝练“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的事迹材料,通过湖州学院企业微信平台进行线上投票,投票结果占评比总分的40%。

(三)组织评审(60%)。组织召开校级层面评审会,由学校党群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评议评分,评议结果占评比总分的60%。

确定人选经组织部酝酿研究审核后形成正式推荐名单,再填报《推荐表》(附件1)和《推荐信息表》(附件2),最终由党委会决定“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省级推荐人选1名和校级人选8名左右。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党委将初选人员名单于5月30日(下周二)中午11点前将初选人员名单报至组织部。联系人:施洁,电话:2111719。

 

 附件:1.湖州学院“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表.docx

     2.湖州学院“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信息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