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3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党员“最后一课”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结合实际开展毕业生党员“最后一课”活动,确保全覆盖。重点要加强对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教育。

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次专题党课、开展一次主题党日、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作出一份承诺等形式,将毕业生党员“最后一课”教育工作抓严做实。

1.突出党性教育和爱校荣校教育。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党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文明离校过程中和走向社会后,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进一步把好学生党员的“出口关”。要结合学习《党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严明纪律要求。特别是要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等有关要求向毕业生党员讲解到位。通过案例教育,强化毕业生党员对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管理、预备党员及时转正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帮助毕业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加强与毕业生党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其转接组织关系情况,坚持“随时申请,随时转出”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制作《毕业生党员名册》(见附件2),跟进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因党员档案丢失、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长期不落实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甚至“自行脱党”等现象发生。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成功(转入党组织接收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报组织部备案。

1.转出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接转。需纸质介绍信的(二级党委自行盖章,二级党总支到组织部盖章),第一联学院留存,第二、三联交由毕业生用于新的党组织报到使用,第三联回执联及时回收。

2.转出到省内的毕业生党员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接转,及时跟进转接流程,直到接收单位基层党组织完成线上转入

三、做好入党材料归档交接工作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对所有毕业生入党档案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入党材料的规范和完整。

1.参照《关于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清单》(见附件3),整理好每一位入党申请人、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相关入党材料,并归档;

2.将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决议、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情况以及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等材料复印或制作成电子文档留存二级党组织;

3.所有毕业生入党材料交学生档案管理负责人归入学生人事档案,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其他事项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履行党员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的工作要求。既要主动为毕业生党员服务,也要严肃纪律,将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位党员。

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指导和教育落实分工、明确责任,注意工作衔接和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

2.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稳妥落地。在没有收到党员介绍信回执或者网络转接组织关系流程未办结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对毕业生党员仍负有管理责任,必须及时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提醒和教育。同时做好介绍信回执的整理和统计工作,未收到介绍信回执和毕业生党员本人反馈的,应主动联系党员,敦促其转出组织关系,做好联系经过的书面记录;接收到回执之后,及时登记回执信息,并将纸质回执妥善保存,确保每位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到位。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6月21日前,报送《毕业生党员名册》和《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交接单》纸质稿、电子稿;9月30日前,报送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备案材料电子稿

联系人:施洁;联系方式:2111719zzb@zjhzu.edu.cn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2:毕业生党员名册.xlsx

附件3: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交接单(含说明).xls


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