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州学院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137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浙组通〔2022〕38号)的精神要求,深化中共湖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湖院党发〔2022〕29号的学习实效,为湖州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队伍保障,开展学校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帮助全体干部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及时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切实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助力我省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服务“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主题实践,攻坚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贡献智慧力量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月27日(周一)至3月3日(周五)

2.地点:明知楼203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

四、培训方式

采取领导专家授课(部分依托省委组织部对于省管干部集中轮训的视频直播或录播课程资源)、分组研讨、集中自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相关辅导材料;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湖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交流发言等方式。

五、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校党委主要领导是学校中层干部轮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要统筹各项工作,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运行有序顺畅的情况下,让广大中层干部静心投入学习任务,确保培训工作圆满如期完成。

2.严格培训。全体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学习态度,强化学习意识,切实把党的思想理论武装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组织部要学习管理制度,做好宣传组织发动,把轮训工作覆盖到所有中层干部,因故未按期参加培训的,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安排补训,做到“一个都不少”。

3.精心组织。党委组织部要切实与省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密切衔接,统筹学校具体工作,落实落细相关培训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切实把学习理论与研究解决学校当前主要问题矛盾有机结合起来,与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理论学习效果,确保轮训取得实效。

 

附件1: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日程安排.docx

附件2:分组安排.docx


 

 

                                 党委组织部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