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做好湖州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安排,经二级党组织把关推荐、党委组织部审议,遴选产生6个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单位(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抓好建设。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对照《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要求,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五大建设任务,切实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二、强化过程考核。学校将于2023年11月进行中期考核,对各“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反馈意见,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建设期内,“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 1—2 项代表性成果,2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建设机制,落实条件保障。
三、严格经费管理。考核以审阅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中期考核合格的,划拨一部分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建设期满,根据评审结果划拨剩余经费。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导工作室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施洁,0572-2111719
湖州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第一批培育立项名单.docx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