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州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1浏览次数:295


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做好湖州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安排,经二级党组织把关推荐、党委组织部审议,遴选产生6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单位(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工作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抓好建设“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对照《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要求,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五大建设任务切实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学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二、强化过程考核学校将于2023年11月进行中期考核,对各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反馈意见,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建设期内,“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 1—2 项代表性成果,2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建设机制,落实条件保障。

三、严格经费管理。考核以审阅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中期考核合格的,划拨一部分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建设期满,根据评审结果划拨剩余经费。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导工作室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高效”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建设无关的支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施洁,0572-2111719


湖州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第一批培育立项名单.docx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1日